A. 小規模場所 (5人以下):
1. 通報班 : 發現火災時, 電話通報119消防隊;向場所內部進行緊急廣播及通報;依緊急聯絡表聯絡有關人員;適當進行場所內廣播,應避免發生驚慌等演練。
2. 滅火班 : 使用滅火器、消防栓進行滅火工作演練。
3. 避難引導班 : 前往起火層及其上方樓層,傳達開始避難指令; 開放並確認緊急出口之開啟; 移除造成避難障礙之物品; 無法及時避難及需要緊急救助人員之確認及通報; 運用繩索等,劃定警戒區; 操作避難器具、擔任避難引導等演練。
B. 中大規模場所,除上述三編組組訓外,還需設立:
4. 安全防護班 : 立即前往火災發生地區,關閉防火鐵捲門、防火門; 緊急電源之確保、鍋爐等用火用電設施之停止使用;電梯、電扶梯之緊急處置。
5. 救護班 : 緊急救護所之設置; 受傷人員之緊急處理; 與消防人員聯絡並提供資訊等。